尼爾其實是個自私鬼,自命不凡的家伙,是他拖累了自己的親兄弟,親手毀了本來可以成為最出名的搖滾樂手的伊萬的一生。
反倒是波諾大度,始終想給這個小樂隊帶來光明,始終想拉一把自己一起長大的伙伴,可傻逼尼爾一意孤行,寧可窮困老倒也不要U2的資助,這是傻人,瘋子,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不現實不說而且損人不利己。有多少人想和U2合作呢,尼爾之所以拒絕還不是因為他妒忌U2。
最可憐的是伊萬,他人生的毀滅完全是攤上了這么一個傻逼大哥。
尼爾在樂隊的時候把樂隊搞的亂七八糟,相反伊萬更像是個樂隊領袖,可惜他也是個傻娃子,缺少霸氣,什么事情他哥哥哄哄他就完。
可憐樂隊里如果出只臭蟲那么就會一鍋臭,哎~
我明白尼爾的心情,也同情他做出了這么多的自我折磨,差點把自己害死,差點害死自己親弟弟,到頭來害死葬送了哥倆兒的前途不說,他就是嫉妒童年伙伴為什么可以讓2億人沸騰而他就不能。有些事情是不能比的,哎~男主角演的太到位了,最后想要去刺殺波諾,他完全是個LOSER一個懦夫,只有那些沒出息的羨慕又見不得別人有所成就卻不能實現自我的人
Neil是盧瑟嗎?不見得吧。雖然追夢的路上自尊心好勝心還有不知道什么奇怪的心思(比如睡老板的老婆)搞砸聲名大噪的機會,但是他的才華妥妥是有的,就像Bono邀請他助演時也說到【從未懷疑過你的能力】。他為了組樂隊費盡心思搞來贊助,運氣也不算不好,但是總差個臨門一腳。也許成名并不適合他的性格,可能好好當一名搖滾雜志記者,寫寫報道,錄錄Demo,帶老婆去看弟弟搖滾巡演,也算蠻愜意的。。話說回來,BB的顏和聲線不搭啊,但是電影里好幾場現場看著有點燃啊,好棒!卷毛的煙熏妝妖的可以啊。英式幽默挺不錯的。
搖滾樂隊的紀錄片總帶著那么點煽動性。幾個年輕人,學校畢業(yè),無所事事。在酒吧、街頭或者音樂現場偶遇,機緣巧合下擦出靈感火花。然后就是第一次合練、第一首作品、第一次登臺、第一張EP、第一份合同、第一張專輯、第一次巡演……傳奇就此誕生,就在我們平日走過的路上。
大學的時候看完這種片子,我還會抄起吉他撥拉那么幾天,意淫自己面對Live House 洶涌的肉體海洋,面前一排精巧的效果器。我給自己設計了無數絕妙的開場詞和結束語,但歌兒卻一首都寫不出。后來,那把吉他壞了,音再也調不準。而它尚能歌唱的時候,我基本連弦都按不住。
這就是了。年輕總有做夢的權利,也有只靠夢想就能快樂的權利。然而時過境遷,夢想總要放下,生活在你面前愈演愈烈。你總要有一天面對和承認自己在某一方面的平庸,改去追尋其他更適合你現狀的東西。
Killing Bono 就是這樣一部搖滾歷史上罕見的反英雄電影。U2 是朋克運動之后,搖滾圈最重要的樂隊之一。你無法忽略他們,奧巴馬就職的時候甚至都邀請U2 來演唱。當這樣一支天神樂隊的高中同學
“殺死波諾”高能預警片 “謀殺”波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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