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告訴了一個以在巴黎地鐵演奏樂器為生的地下樂隊的故事。這部電影的主角包括來自委內(nèi)瑞拉的豎琴手、來自薩拉熱窩的小提琴手、來自阿根廷的鋼琴家、來自馬里的歌手和來自羅馬尼亞的鋼琴家。雖然電影的標題是“地下樂隊”,電影的初衷是拍攝這些在巴黎地鐵上表演的人的生活,但這部電影描繪了他們在地面上的許多生活。一方面,由于爆炸襲擊,巴黎政府嚴格禁止在地鐵內(nèi)拍攝。與此同時,“地下世界”的人們也有許多來自“地上世界”的故事: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人因政治原因離開了家鄉(xiāng),現(xiàn)在作為非法移民居住在法國。他們住在巴黎家庭的小“保姆房”里,或者住在昂貴但簡陋的小酒店里。慢慢地,他們的表演活動步入正軌,偶爾會進入錄音室和音樂廳,甚至加入一個地下樂隊,在漂浮太陽廣場街道一側的拱廊下演奏。這部電影獲得了1998年法國真實電影節(jié)銀獎、1998年荷蘭電影節(jié)最佳荷蘭影評人獎和1998年溫哥華電影節(jié)首席丹·喬治人權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