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來源于最近熱議的、如何看待應淵2.0和1.0的話題。首先談談所謂的進步的問題,我只提供一個角度,供大家參考。從個人層面說,什么是進步?我們說一個人學會了什么、或者說他進步了,是說他/她后期做的事B比他前期做的事A好。這個進步/學習的成立,需要一個假設前提,那就是B比A好,對不對?
其實對個人來說,這世界上只有一些基本的道德法律底線范疇的事可以分出絕對的好壞,比如從不孝順變成孝順、從不遵紀守法變成遵紀守法、從不尊重他人變成尊重他人等等,這都絕對可以算作是進步。
《沉香如屑·沉香重華》“戀愛腦”是唐周獨一無二的偏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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