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中學(xué)時曾經(jīng)喜歡過一個小姑娘,一直到大家都工作了也很喜歡,我覺得吧,她也不討厭我,但我們終歸沒戲,因為有一天她成了個基督徒,發(fā)誓一定要找一個愛上帝勝過愛她的人做另一半。
你要以為我就這樣放棄了,那太小看人了。還別說,我真的去接觸學(xué)習(xí)、深入研究基督教了,我每周參加家庭教會,定期去聽講道,每天飯前睡前做禱告,沒事翻《圣經(jīng)》研究……我他媽的覺得自己就快要真成基督徒了,但這時候,我發(fā)現(xiàn)不能再去追求他了,因為如此一來就是對天父的不尊重和愚弄,我怎么能把信主和打籃球、彈吉他、練HIP-HOP一樣,作為追小妞的手段呢?
不過有個家伙和我完全不一樣。
格雷厄姆?格林在寫《布賴頓硬糖》時,是個有著十年教齡的天主教徒。關(guān)于天主教和基督教(實際上是新教)的區(qū)別我就不在這兒具體敘述了,總之,格林也是讀書時候喜歡上了一個女天主教徒,對方也是非教徒不嫁,格林也像我一樣,一頭鉆進去了,比我鉆得更深更徹底,最后他們順理成章地結(jié)婚了。
但格林一開始就動機不純,女人搞到手之后原形畢露
《布賴頓硬糖》電影和Pinkie一樣,心有余而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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